现金流与公权中立
- [作者]黄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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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现金流 社会主体现金流 公共现金流 公权中立
- [摘要]涵盖了公共现金流的社会主体现金流是人民主权下国民经济的血液。
- [发布日期]2013-09-18
- [最后访问时间]2025-10-08 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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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现金流与公权中立
作者:黄友志
现金流是指社会主体可支配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社会主体可让自有资金在现金流中实现增值即社会主体现金流、公权协调经济门类的现金流即公共现金流,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方法。
挂靠到国会的国有资产协会对公共现金流进行管理。国有资产协会统管各经济部门协会组织群。非以营利为目的经济部门协会协调管理本经济部门的现金流。譬如,出版协会协调管理出版物出版发行的现金流,物流协会协调管理物品流通的现金流,畜牧协会协调管理肉类供应流通的现金流,等等。网络商品信息与现金流一体机如出版协会的网络出版物印刷机,是各经济部门协会必需的设备。社会主体享有通过这套设备来参与到该行业的生产与流通并取得回报的权利。取消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隶属于国有资产协会,参与各经济部门协会组织群货币的日常供应、提取、纳税、清算等业务。
公共现金流管理权属于公权,其公益性决定其公权必须中立。人人生而平等、投资就业机会均等、按需生产与分配、税收公正透明是公共现金流管理权中立的体现。
管控社会主体现金流是自然人或法人寻求财务自由的权利。社会主体现金流可自由投放到公共现金流中去追求增值。
现金流可比作经济活动的血液。涵盖了公共现金流的社会主体现金流是人民主权下国民经济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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